诚意满满 非郑户籍人才购房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据郑州市政府消息,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出炉。

其中关于“非郑户籍人才购房”的政策,引发了房地产圈的热议和积极转发。

年轻人进入一座城市打拼,人才选择一个地方落户,核心诉求不外乎两点——安居和乐业。

通知明确,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的,在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情况,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这意味着,郑州,正在以实实在在的福利和满满当当的诚意,张开怀抱接纳和优待在郑州打拼的各路人才。这无疑会温暖很多年轻人的人生际遇,也会为郑州这座城市增添强劲的发展动力。

非郑户籍人才购房

(一)适用对象

在郑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 (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

(二)政策待遇

对上述对象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的,在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情况,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三)办理条件

1. 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 (高级技师)以上职称。

2. 在郑州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有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郑初始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3. 在郑州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

(四)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商或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交《非郑户籍人才安居购房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开发商或经纪机构按照限购审核程序即时办理,并将上述材料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存入档案,住房保障部门在办理合同备案时进行核查。

(五)申报资料

1. 非郑户籍人才安居购房申请表。

2. 本人及家庭成员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3. 毕业证、职称证以及教育、人社等部门的认定结果。

4. 在郑工作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单位证照复印件、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 《工商营业执照》)。

(六)有关事项

1. 购房合同中所列明的购房人必须是符合条件的人才本人。

2. 依据本办法规定,只是在限购审核时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仍受其他限购、限售等调控政策的约束。第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只补贴其中一方的,另一方可补充申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市住房保障局会同市人社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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