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华侨城A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人民币10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一次发行,也可分期发行。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回售/到期的公司债券等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最新要求、监管机构最新政策所允许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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